据财政部网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税率的公告 。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2023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上一篇:本周外贸大事 | 汇率跌破6.9,稳外贸18条发布,阿根廷官宣人民币结算等
下一篇:聚焦丨重磅!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国家给外贸企业的政策“大礼包”来了!